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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财政局
  • 2013-05-23 13:10
  • 来源: 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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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县城朝阳路

电 话:5521285

 

职 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财政、税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财政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拟订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政府调节、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三)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县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全县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负责组织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

  (五)负责县级非税收入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参与监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六)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监管全县政府财政采购工作,监管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七)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负责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及公共资源统计分析评价工作。

  (八)负责县级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监管社会保障资金。

  (九)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对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实施财务监管,参与工程造价管理。

  (十)监督检查财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

  (十一)管理全县会计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业务。

  (十二)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信息工作。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宣传、保密、政务公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安全保卫和党群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政治思想和纪律教育、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法规股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答复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工作;承担信访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和组织税收调查研究有关工作。

  (三)预算股

  研究提出财政发展规划和财政政策;拟订和执行预算管理制度;负责财政预算的编制及地方财力管理;负责审查批复部门预算、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与人大、审计的有关联络事宜;拟订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

  (四)国库股

  拟订国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承担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分析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全县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县财政资金账户;统一管理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备案;承担国债兑付及相关管理工作;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下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

  (五)综合股

  贯彻执行非税收入政策,建立及完善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编制县级政府非税收支预算,承担县级非税收支管理工作;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核工作;承担罚没财物收入管理工作;承担彩票监管工作;承担国土、矿产、彩票公益金等专项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承担财政票据的管理工作;参与监管住房保障资金和住房公积金。

  (六)行政政法教科文股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承担县安排的现役部队、武装警察部队专项资金等方面经费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的建议;承担行政、政法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政法部门办公场所修缮、车辆及设备购置等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负责统发工资工作。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教育、科技、文化、出版、广播电视、体育、计生、档案等部门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七)工贸发展股

  承担工交、环保、安全生产、粮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监督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承担财政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资产评估的监管工作;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并监督执行。

  (八)农业股(增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承担农业、林业、水务、气象、扶贫、劳教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承担农口部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承担村庄规划等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拟订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计划及中长期规划、年度预算和决算;承担财政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及管理;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按计划组织项目实施,检查项目和资金的执行情况,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九)社会保障股(增挂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管理办公室)

  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民政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障资金和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拟订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参与研究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制订相关政策;参与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拨付、核算等管理工作。

  (十)经济建设股

  承担建设、规划、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投资体制改革和财政性资金计划安排;参与国债资金的审核、管理和监督;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承担财政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的财务监管和其他项目财政性投资的财政监督工作;拟订代建项目财务制度;参与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管理。

  (十一)外经金融股

  承担外经贸、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外经贸、旅游、外商投资、境外企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承担有关涉外收入的监缴和管理工作;承担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管和县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非贸易外汇管理工作。

  (十二)会计股(增挂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财务总监办公室和会计委派办公室)

  承担全县会计管理工作;承担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核准和会计电算化指导监督工作;指导代理记账工作;指导、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工作;承担村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与管理工作;监督村级债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财务总监的管理规章、制度、办法和财务总监人员的工作守则并监督实施,负责财务总监的任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属单位财务总监的招聘、委派、培训、考核等工作。

  (十三)绩效评价股

  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承担会计决算工作;拟订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及业务规范;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工作,提出建立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和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的建议。

  (十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

  组织拟订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及资产费用标准,参与提出有关年度预算计划;承担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事项审批工作;承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监缴工作;承担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县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统计报告等工作。

  (十五)监督检查股

  依法对财政收支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承担内部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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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财政局

2013-05-23

地 址:县城朝阳路

电 话:5521285

 

职 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财政、税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财政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拟订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政府调节、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三)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县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全县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负责组织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

  (五)负责县级非税收入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参与监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六)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监管全县政府财政采购工作,监管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七)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负责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及公共资源统计分析评价工作。

  (八)负责县级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监管社会保障资金。

  (九)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对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实施财务监管,参与工程造价管理。

  (十)监督检查财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

  (十一)管理全县会计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业务。

  (十二)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信息工作。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宣传、保密、政务公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安全保卫和党群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政治思想和纪律教育、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法规股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答复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工作;承担信访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和组织税收调查研究有关工作。

  (三)预算股

  研究提出财政发展规划和财政政策;拟订和执行预算管理制度;负责财政预算的编制及地方财力管理;负责审查批复部门预算、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与人大、审计的有关联络事宜;拟订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

  (四)国库股

  拟订国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承担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分析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全县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县财政资金账户;统一管理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备案;承担国债兑付及相关管理工作;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下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

  (五)综合股

  贯彻执行非税收入政策,建立及完善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编制县级政府非税收支预算,承担县级非税收支管理工作;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核工作;承担罚没财物收入管理工作;承担彩票监管工作;承担国土、矿产、彩票公益金等专项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承担财政票据的管理工作;参与监管住房保障资金和住房公积金。

  (六)行政政法教科文股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承担县安排的现役部队、武装警察部队专项资金等方面经费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的建议;承担行政、政法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政法部门办公场所修缮、车辆及设备购置等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负责统发工资工作。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教育、科技、文化、出版、广播电视、体育、计生、档案等部门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七)工贸发展股

  承担工交、环保、安全生产、粮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监督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承担财政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资产评估的监管工作;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并监督执行。

  (八)农业股(增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承担农业、林业、水务、气象、扶贫、劳教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承担农口部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承担村庄规划等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拟订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计划及中长期规划、年度预算和决算;承担财政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及管理;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按计划组织项目实施,检查项目和资金的执行情况,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九)社会保障股(增挂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管理办公室)

  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民政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障资金和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拟订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参与研究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制订相关政策;参与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拨付、核算等管理工作。

  (十)经济建设股

  承担建设、规划、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投资体制改革和财政性资金计划安排;参与国债资金的审核、管理和监督;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承担财政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的财务监管和其他项目财政性投资的财政监督工作;拟订代建项目财务制度;参与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管理。

  (十一)外经金融股

  承担外经贸、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外经贸、旅游、外商投资、境外企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承担有关涉外收入的监缴和管理工作;承担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管和县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非贸易外汇管理工作。

  (十二)会计股(增挂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财务总监办公室和会计委派办公室)

  承担全县会计管理工作;承担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核准和会计电算化指导监督工作;指导代理记账工作;指导、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工作;承担村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与管理工作;监督村级债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财务总监的管理规章、制度、办法和财务总监人员的工作守则并监督实施,负责财务总监的任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属单位财务总监的招聘、委派、培训、考核等工作。

  (十三)绩效评价股

  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承担会计决算工作;拟订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及业务规范;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工作,提出建立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和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的建议。

  (十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

  组织拟订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及资产费用标准,参与提出有关年度预算计划;承担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事项审批工作;承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监缴工作;承担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县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统计报告等工作。

  (十五)监督检查股

  依法对财政收支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承担内部监督工作。